實際上這會兒資本家殺人的心都有了。
就看是殺荊小強,還是別的什么人。
首先要了解這個年代的市場行情。
丹子作為全世界最頂尖的體育明星,1985年在nba出道的時候跟奈克簽下五年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當時就震驚了整個體育界。
因為那時候奈克還不是一流體育品牌,阿迪、匡威之類十萬美元一年簽的都是頂星。
荊小強自己是習以為常的拿二十年后的貨幣價值來匹配自己,還自以為降了不少。
青歌會以后,他給各方開出的廣告價碼就是二十萬,也約等于三萬美金了!
當時那位卡丹餐廳的女老板都目瞪口呆,你憑什么敢開這個價格,誰給你的勇氣,全國人民那會兒才幾十百來塊錢工資,萬元戶都是要上報紙的時代。
你憑什么拍張照說句xx真不錯,就要拿二十萬?!
憑的就是荊小強是按照二十年后的市場規(guī)則。
他不是衡量現在市場價格多少,而是你用了我,那么我的熱度就能給你帶來超過二十萬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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