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唯獨那首《》是荊小強來了薪鄉才臨時拿出來鎮樂團。
文化中心這幾天賣了好多家,總計過百萬美元的版權收入,開心得不得了。
不光保證劇目本身投入贏利,以后這些公演場次,都要算到他們的業績頭上。
絕對值得回到HK吹一波,憑這個業績在HK文化界甚至政界都能吃到滿嘴油,甚至一輩子。
所以不光在接下來的演出大開支票,幫荊小強授權《》也不遺余力,各種幫忙推廣。
這就是路走寬了,大家都得利。
唱片公司給了十萬美元的版權代理,然后各家只要用一次,就給多少錢!
單獨出bsp;公開的影視作品使用,也要給錢。
這些就有唱片公司來負責追收,每年跟荊小強結賬。
很多音樂大師,演奏大師都是通過這種方式吃版稅過日子。
這么做總得錄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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