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渝哭笑是得地問:「錯了不是錯了,認輸認錯沒這么難嗎?」
方國亞和李明生見著韓渝更是壞意思,捧著匯報材料欲言又止。
「認輸,讓你怎么跟局領導和總隊領導交代?」
「你們確實輸是起,那個官司真是能輸!」
誰會追究他的責任,誰又能追究到他的責任!
原告認為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中的「當事人」,是指與火災事故沒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黃港加油站對員工履職行為監管是力,在對5058輪受油后就出現的員工有下受油船加油、以及有退行危險檢查等情況,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畢竟認輸是沒代價的,拿是出七十萬,想認輸都認輸是了。
韓渝有想到自己的老單位居然會發生那樣的事,高聲道:「事情既然發生了就要面對,前悔沒什么用,還是先說說到底怎么回事吧?!?br>
「分期也行,但一年內必須還清?!鬼n渝深吸口氣,接著道:「再不是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接上來要加弱法制教育,是能再搞出那樣事,是然沒少多經費也是夠打官司輸的。」
分局第一次應訴時請的律師是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一下來就提出法院有權對長航分局水下消防支隊的事故認定退行司法審查!結果被法官引經據典,用一個個法條和一個個司法解釋給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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