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劉的每次作桉都要順著錨鏈往船上爬。
在水上作桉跟在岸上作桉不一樣,在水上作桉穿跟潛水服差不多的“水靠”或戴手套不方便,也就是說姓劉的必須攥緊錨鏈才能往船上爬,他攥的越緊越容易留下生物物證。
按照“韓打擊”的理論,只要能提取到生物物證,并且比對上,那么就能作為證據確認那些船舶失竊全是他干的!
至于能不能提取到,乃至能不能比對上,并不重要。
畢竟消息具有不對稱性,他怎么知道濱江水警乃至濱江公安現階段沒這個技術條件,即便有也很難找到那么多條發生過失竊的船舶勘查。
總之,接下來靠唬。
只要能唬住姓劉的,等姓劉的開口了,就能按老辦法“以供取證”,不需要簡單粗暴甚至違法違規的刑訊逼供。
韓渝越想越激動,在去水上分局的路上,暗暗決定回頭要問問韋支,“韓打擊”如果再開講座,到時候一定要去聽,并且要組織水上緝私科的民警去聽。
只要有利于工作,偷師學藝不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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