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偉,你們如果對我們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十五天內向法院起訴。如果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我們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不但要罰款,還要扣證扣船!
這樣的事以前不是沒遇到過,但之前遇到的只是航管港監的前身,跟他們說說好話,問問他們能不能少罰點。
要是他們不好說話,大不了跟他們干!
可今天跟以前不一樣,來了三個公安,都帶了槍,敢動手就是往槍口上撞。
想耍賴也耍不成,公安居然用拖輪來幫航管檢查罰款,不老老實實把船開到他們指定的錨地,他們能用拖輪把船連貨物一起拖走……
船主沒辦法,只能老老實實簽字。
既然是聯合執法,公安也要有作為。
韓渝早準備好了文件和罰款小單據,可看著學姐開出的一堆罰款收據竟有些不好意思拿出來。
再想到所長之前的交代,只能硬著頭皮取出文件和一小本厚厚的罰款小單據,擠上來道:“胡俊偉,你們船上三個人,都沒辦理船民證或臨時船民證。根據相關規定,每人罰款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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