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三野玩的太大,老章?lián)谋谎昙俺佤~,不敢在樓下等。
一散會就去后勤股領(lǐng)上備用金,見治安股的小林要開邊三輪送隆永派出所的陳所去白龍港,干脆搭人家的順風車先回來了。
隆永鄉(xiāng)距四廠鄉(xiāng)其實不算遠,僅沿江之隔。
原來是江里的一片沙洲,經(jīng)過幾十年的泥沙淤積和圍墾,與原來屬于濱江但現(xiàn)在屬于東海的漴明島連成了一片,成了陵海的一塊飛地。
那邊人口少,基礎(chǔ)薄弱,交通極為不便,連電都要用東海的,條件非常艱苦。
隆永派出所也很小,包括所長指導員在內(nèi)只有三個民警,其中還有個合同制的“草帽警察”,據(jù)說他們所剛成立時沒宿舍,只能住茅草棚。
他們回局里開個會要先騎自行車去碼頭,乘坐渡輪來白龍港,再坐公共汽車去縣城,還要從汽車站走到局里。
無論坐渡輪還是坐汽車都不會那么趕巧,都要在碼頭和汽車站等。
每次開個會跟出遠門似的,都要帶上干糧,因為有大半天時間在趕路,非常不容易。
照理說應(yīng)該留人家吃頓飯的,可人家要趕最后一班渡輪,不然要等到明天上午才能回到所里。
送走陳所,李衛(wèi)國就急切地問:“徐所呢。”
“散會的時候,李書記把他叫住了,進了三樓小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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