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昌棚改還是來了。
而且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來了。看來,這是實在沒有別的辦法了,只能繼續舉債刺激經濟了。而且這次棚改的補貼方式特別奇怪。
1、拆遷補助變成了發放房票,何為房票?“房票”是安置補償貨幣進一步量化后,用于拆遷安置戶重新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即所有折算的補償給予“房票”憑證,重新用于購買商品房。
簡單來說,你家拆遷之后,不就地安置,也不給現金補償了,而是給一張或多張“房票”。“房票”也不是購房資格,“房票”可以理解為“購房抵用券”。根據這幾年各大城市發放房票的特點,安昌的房票也具有普遍特點:房票”原則上不低于30萬一張,補償大于30萬的可以得多張,小于30萬的按照實際金額來。有效期一般為12個月。使用范圍限定為持有人和直系親屬。
明眼人也都知道,為什么不給錢?而給房票呢!首要目的還是引導群眾去買房子。當然,如果非不買房怎么辦?那可以在一年后申請兌付本息,也就是說,如果不買房,這拆遷款就相當于借給政府使用一年了。
但此舉引起了安昌群眾的強烈反對,雖然全國拆遷給房票的城市有幾十個,有了很多先期經驗,但群眾還是不接受、不適應這種辦法。
很多人認為:1、本來直接購買房子的話,地產商還打算打折送車庫的,一看你拿房票來買,啥優惠都沒有了,不漲價算良心的了!這是所有“票”的通病。
2、現在的房子沒有公攤面積,拆遷后,買的房子可以不用公攤面積嘛?
3、現在房子太小,拿了房票,補不起新房差價怎么辦?
4、為什么非要把主意打到房地產上?這樣給房票不是變相消化房子庫存嘛?考慮到了老百姓的實際需求嗎?
5、現在房子區位優勢明顯,不愿意拆;或者拆到別處無法享受良好的資源,這種差價誰來補?拆遷衡量價格能否根據群眾夠買新房區位條件不同而不同?
很多意見像雪片一樣飛進市委大院,包括網上的市長信箱,這幾天也都給整癱瘓了。所有人都很擔心這種新的風向是否代表著未來房屋棚戶改造的趨勢,大家都想看看到底葫蘆里賣的什么藥?
李軍很苦惱,意見越多,意味著拆遷工作壓根就進行不下去,他看著群眾的意見,覺得也確實是現實存在的問題,但他也沒有更好地辦法去解決,能怎么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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