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你給超市老板打個電話,讓他死咬著沒這回事,反正也沒監控表示王成從超市拿了煙過來;你要告訴超市老板,如果他交待了,那他也完犢子了。”
這1套流程看似完美,對付1個普通人足夠了,但他忘了對方可是王成。
王成第2天上午就收到了市紀委秦百川的電話。
果然,初步核實情況和所長安排的1樣,王成氣得要命,但他心里已經有了主意。
既然超市老板咬定王成在那買了煙,并且拿了煙;而派出所監控里,王成從超市回來的時候并沒有拿著煙;這個看似自相矛盾的證據鏈,畢竟缺少關鍵證據,所以紀委確實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王成在剛剛秦百川的電話里,原本提出要查這個超市的賬,但轉念1想:這也不算有力證據。
王成正有氣沒處撒時,他想到1個好點子。他找人弄了兩條假煙,然后說這是在那個小超市買的,現在要實名舉報這個超市售假。希望煙草專賣局和公安正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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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如此呢?王成聯想到,像這類的鄉鎮小超市,煙都是定額的,但因為他們和這民警配合起來變相搞錢,實際上是不需要真的拿貨,上次王成給的錢,實際上他可能私底下分了,并不會產生實際交易。那其收的“所有香煙貨款”肯定要大于其該種香煙的定額。因為有很大1部分錢并不需要產生真正交易。
打個比方,他1個月只能賣2十條和天下,但是,因為他們和不法干部配合搞錢,那他收的錢肯定高于這個煙草的數量。可能1個月收了5十條的錢。那這多出來的3十條哪來的?
他這個數量絕對對不上。所以王成以這個為契機,介入這個超市。相信這個超市老板肯定扛不住的:如果承認和不法干部聯合搞錢,最多也就是從犯,這類事不嚴重;但如果制假售假,這玩意不光要吊銷煙草執照、罰款、還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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