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縣紀委開了個簡單的常委會…
第2天,王成讓辦公室的人給了處理意見交葉浩審批:那位長期窩在縣城不去鎮里上班的事業干部被免職,那位打麻將的干部給了處分,公車司機被約談…
“你怎么不建議葉浩處理秦山或者他們鄉鎮的分管領導啊?老弟。他們有領導責任吶!”朱朗問。
“秦山在曠工這件事上確實有領導責任,但目前不能把處理攤子鋪太大…當然,有人認為1個單位的某位普通干部犯了錯,領導就要負領導責任;并隨之認為,因此1般干部犯了錯,領導都忙著平事兒、捂著…這是大錯特錯的看法,這種看法是壓根不懂紀委處理條例的體現。目前,網上這種言論很盛行…”王成解釋了原因,朱朗這才明白。
“還是那句話,“領導責任”這個詞不能亂用!如果手底下的人在單位殺人放火都要領導負責的話,還有誰敢當領導?1般來說,領導履職沒過錯,而手底下的人在工作中犯錯了,是不可能讓領導去負領導責任的。畢竟1樣米百樣人,有些人就是屢教不改啊!你能有什么辦法?事實上,紀委處分條例對領導責任的界定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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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手底下的人屢教不改,頻頻出錯,領導把這個人辦了,難道辦錯了?難道他有領導責任?制度的設計者早就考慮到了這些所有可能存在的情況,不可能存在這種bug。”王成捂著頭說。
還沒過元宵節,北京就發布了1則文件:對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但取消了年度500萬以下免稅的規定。
這看似不起眼的改變,卻表明稅收政策思路的轉變。
不少人都在爭論房產稅正式出臺的時間。不得不說,這只是個時間問題。房產稅雖說征稅規模并沒有土地財政收入規模大,但也算是土地財政后期的政策乃至延續,它的實行是已經理所當然的事兒了。
種種跡象都表明,我們正1步1步調整相關的政策去慢慢應對土地財政后期所要可能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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