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內,程遠和妹妹程欣靜靜地坐在母親身旁,聽她敘說兄妹兩完全不知道的過去。
程家,也算是一個人丁興旺的一家子。
程家有三兄弟,老大叫程鵬,老二叫程毅,老三叫程宏也是程遠的父親。
在早年,按照傳統習俗,家中孩子長大后就要分家,老大繼承整個程家最大的財產,余下兄弟則要分出去。而分出去的兄弟能拿到多少東西,完全看當時父母對孩子的喜愛程度。
很不幸,當年的程宏在家里屬于爺爺不疼姥姥不愛的一人,家中男丁已經很多,對于他這個老三自然也是不怎么在乎。除了吃以外,程宏當年所穿所用的東西基本上都是兩位哥哥用舊的。
等年齡上去,成家以后,程宏只分了三百塊錢便帶著老婆邱洋走出程家。
說是走出,更不如說是被趕出來,從母親邱洋的口中,程遠得知當初程父走出程家時剛好是程遠的爺爺病危的時候,按照老規矩如果老太爺去時,程家三兄弟如果還沒有分家,那么三人都有權利拿到家產的一部分。
為了不讓財產被人多分一杯羹,程宏的兩位兄長程鵬和程毅兩人一合計,就鼓動當時還躺在病床上的老太爺,要將程宏趕了出去。
對于老太爺的想法,邱洋也不清楚,但是最終的結果就是,她和程宏離開了程家。
當時的三百塊錢說少也不少,節省點,夠一家子平平淡淡地過兩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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