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我和他還真算是有緣,一次在殯儀館,一次則在大街上,然後沒有一次他是醒著跟我說完話。
算了,這人無端是個麻煩,最好別讓他醒來認出我,反正我都給拖到安全地帶,一個大男人總不會無端被撿走吧。
我正準備要離開,膝蓋裂痕隱隱痛著,我這無端端被撞個傷口,這人難道不用賠償我嗎?
還有,現(xiàn)下我除了口袋有著秦念懷的皮包,可算是身無分文的境界,如在以前我老叫警察討個公道,現(xiàn)在這情況最少也該有基本賠償吧。
我回首盯了眼仍躺在那一動也不動的人,沉默半晌,我下了決定又一次朝他走去。我知道這行為在外人眼里就是偷竊,但在我的字典里虧本生意是一種輸家的表現(xiàn),而且所謂的失敗只會讓人覺得自己好欺負,所以在我有生之年的未來我也打算用這樣標準繼續(xù)過活。
我走向他,搜著他身上的包包,在街頭巷尾做這樣的事情也許被人誤認搶劫,但剛才畫面可是大庭廣眾下他的車撞上我,有理由可以要求幾張鈔票做為賠償。
最重要的是,我是受害者,他確實是加害者。
「你……要g嘛?」
我大概是著急了點,居然沒想過搜人家K子找錢包這事情是會讓人驚醒,何況又是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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