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陪他爹喝了幾杯之后,從褲兜里掏出了1沓錢遞給他媽。
這是他快到家的時候,在路口的1家銀行的自動柜員機里取的3千塊錢,取錢之后本來打算再給家里買點東西,可由于時間太晚,附近又沒有超市什么的,只好作罷。
在南都的時候,楊華就給父母寄過幾次錢,他媽媽每次都在電話里問起錢的來路,就擔心楊華在外面干違法的事情。
對于在南都所從事的職業,楊華1直說是給人當廚師,楊母說你小子在家連飯都很少做的人,怎么當的廚師?
楊華就說自己在南都遇到了好心人,不但在他走頭無路的時候收留了他,還把廚藝傳給了他,如今他就在這位好心人的餐館里當廚師呢。
為了讓楊母相信他的話,有1次楊華還讓孫艷梅跟楊母聊了幾句。孫艷梅不但向楊母證實了事情的真實性,還像個準兒媳婦似的關心起楊華父母的身體健康以及生活情況等等,搞得楊華在旁邊1再給她遞眼神,示意她“把握好分寸”。
楊母見兒子遞錢給她,急忙擺手,“華子,你也不小了,有錢就自己存著,還要成家立業呢。你爸的工資足夠開銷家里的費用,你不用擔心我們。”
楊華硬是把錢塞進他媽手里,“媽,你拿著吧,我成家立業也不指望這點錢。”
楊母勉強接過錢后說道:“華子,我聽小薇說你也經常給她錢花,你給人家當廚師1個月到底有多少工錢?”
“都說了,兩千,包吃包住。”
“兩千還包吃包住,都趕上大酒店的廚師了,你這老板可真大方!”
“媽,省城的工資肯定高,要不怎么會有那么多人去大城市打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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