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看,上車!”押楊華的其中1個警察喝道。
殺人償命?誰被殺了?
楊華心里輕松了不少,看來不是因為販毒的事,是人命案。可為什么要抓他呢?他可沒殺人,肯定是搞錯了。
既然是抓錯人了,那就不必太擔心,等到事情調查清楚了,應該會放了他的。
楊華乖乖地上了1輛車窗圍著鐵欄桿的警車,押解他的警察從里面關上車門,警車“嗚哇,嗚哇”地駛出了興隆佳園小區(qū)......
審訊室里,楊華被固定在審訊椅子上,手上戴著手銬,1盞很刺眼的白熾燈照著他的臉,令他煩躁不安。
剛才帶人去抓他的那個為首的便衣警察開門走了進來,把1本信箋本和1支鋼筆往楊華對面的條桌上1扔,條桌上已經坐了1個穿著制服的男警察,他手里也拿著筆,面前也擺著信箋本,坐得還算端正。
便衣警察走到楊華面前,狠狠地說道:“你最好老實交代,別浪費我們的時間和精力!”
“我交代什么呀?我什么都沒干!”楊華盯著便衣警察說道。
便衣警察瞪了他1眼,走到條桌后面坐下,把筆拿在手上,卻并沒有準備記錄,但他旁邊的警察已經脫去筆帽,做好了做筆錄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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