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會兒,孫艷梅去斜對面的藥店里買來了正骨水,又叫楊華把鞋襪脫了,說要給他上藥。
楊華要接過她手里的藥水,說道:“梅姐,還是我來吧,你剛才那一下也太有個性了。”
孫艷梅沒有聽他的,等他脫了鞋襪,用棉簽輕輕給他的腳背涂上藥水,告誡道:“華子,以后要是再遇到她,不要再招惹她了好嗎?”
“為什么呢?”
“那不是你的菜,咱們是普通老百姓,找個門當戶對的就行了。照你說的,她肯定是個白領,不,很有可能是金領,這樣的女人身邊一般都是大老板。”
孫艷梅蓋上藥水蓋子,“姐說句你不愛聽的,你忘了肖麗的教訓了嗎?肖麗才只是一個普通大學生,都把你弄成這樣,踩你腳背的這個女人估計比肖麗的文憑還高,還有能耐,她很有可能就在南都的某一家大公司里上班,也有可能是有錢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南都可不是你們清寧小縣城,這邊的大公司多,有錢人也多,她是見多識廣的人,怎么會眼光往下看呢。你說是吧?”
楊華的表情嚴肅起來,孫艷梅的話雖然有點戳心,卻句句是實話。
仔細一想,他這樣的人,有什么資格去追求那樣的女子?
想到這里,楊華內心里那種被現實壓迫的感覺再一次冒了出來。
這些天跟孫艷梅相處得挺好的,跟她打工確實挺開心,因此他差點忘了自己為什么要來省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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