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做的事多了,馬上我們就要準備迎接中午的生意,我做什么你跟著我做就行了。”孫艷梅邊收拾碗筷邊說。
“那好吧。”楊華說著伸手去衣兜里把煙拿出來,發現煙盒里只剩下一支煙了。
這一幕被孫艷梅看到,她放下手中的碗筷,去收銀臺的煙酒柜上拿了一包“黃果樹”扔給楊華,又從自己身上掏出一百塊錢遞給他。
楊華拿了煙,錢卻不接受,“梅姐,煙記我賬上,發工資的時候扣掉就行了,錢我不能拿。”
“這是預支給你的工資,不是我送給你的,你一個大男人,身上沒點錢怎么行。”孫艷梅說完,把錢塞給楊華,端著碗筷進了廚房。
就這樣,楊華就在省城的艷梅川菜館里待了下來,白天幫孫艷梅做事,晚上就住店里。
因為對孫艷梅有感恩之心,他做事很賣力,也很勤快,幫著孫艷梅把餐館打理得井井有條。
而孫艷梅也并沒有拿他當個打工的,一點老板娘的架子也沒有,就像對自己的弟弟一樣,不忙的時候能自己做的事情盡量不叫他去做。
幾天下來,楊華跟孫艷梅也熟了,跟她的女兒婷婷相處得也挺好。
周邊做生意的人們有時候會跟孫艷梅開玩笑,說她找了一個年輕男人。每每這個時候,孫艷梅總是害羞地一笑,說她哪有那樣的福氣。
有粗獷的男人就跟孫艷梅繼續開玩笑,說孫艷梅啊,你比他大,主動點把他帶到家里去,灌點燒酒把那事做了不就成了嗎?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