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王晶花說的都是真的,那兩個人可就太惡心了。
先是讓藝人陪大老一起賭錢,然后錄下證據之后舉報藝人,哪有這么辦事的?
用一句這兩年剛流行起來的話來說,這不就是釣魚執(zhí)法嗎?
這次記者會的內容,很快就經由記者傳達出去。
一時間,觀眾們再次沸騰了!
好家伙,他們就說王晶花為什么冒著違約金也要走,合著他們公司內這么亂啊!
而王晶花這么說之后,那些留在公司沒跟她走的藝人就比較尷尬了。
比如說,黎冰冰。
王晶花這一番話出來之后,她不走,那豈不是說明她喜歡這些?
一時間,她妹妹人都傻了,甚至不知道該如何公關。
這種事情,越解釋越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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