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虛洛,李聯杰是沒有什么隱瞞的。
因為虛洛根本不是什么利益方,他也不可能摻和進來,所以反倒是一個不錯的傾訴對象。
“是一個在荷蘭做生意的蔡老板,為人非常豪氣,也很大方,我和他接觸了幾次,人還是挺不錯的。”李聯杰道:“不過我和嘉禾有10部片約,和湯臣也有4部片約,現在還剩下8部加3部,還早著呢!所以想要等一兩年再說吧。”
之前李聯杰還沒有紅火之前,嘉禾就花了1500萬簽約他十部電影部頭約,這也是得到了虛洛的提醒和保證,他們才敢花這么多錢簽約這么多部。
湯臣的老板也聰明,看到虛洛在嘉禾給李聯杰寫了劇本,給自己的劇本又是李聯杰主演,所以幾乎是在《黃飛鴻之壯志凌云》上映之前,搶著和李聯杰簽約了4部共600萬的片約。
當時看起來李聯杰是賺了,一口氣拿了2100萬回家。
不但是解決了和師姐的離婚費用等等,還給了莉智足夠的家庭開銷。
但現在李聯杰已經成為了火遍全亞洲的功夫巨星,可以和程龍相提并論的人了,150萬一部的片約就太便宜了。
正兒八經出錢的話,別人300萬一部都愿意請他去拍戲。
但李聯杰沒有同意。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