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愉快的想法,虛洛到了楊婕請客的地方。
這里要說一句,1200萬的拍戲資金,名義上是由制片人章強(qiáng)管著的,但他基本上是在蜀川,只有劇組去蜀川的時候,他才會照應(yīng)一二。
所以實際上這1200萬的開支,基本上由楊婕來決定。
然后這里面有100萬,是虛洛給楊婕的導(dǎo)演片酬,基本上和糜加山得到的差不多——他的團(tuán)隊在《編輯部的故事》收了220萬,其中一半是他的;在《我愛我家》也收到了250萬,同樣自己所得超過了100萬。
楊婕一開始堅決的拒絕。
她本來就不是為了錢,只是為了拍一部好的電視劇。
原本想著虛洛給她幾萬塊錢就很滿足了,哪曉得虛洛直接給了一個百萬富翁。
虛洛還是很堅持,因為這筆錢楊婕還要上繳給華夏電視臺一部分,然后還得繳稅,真正到她手里的就只有三四十萬而已。
現(xiàn)在是商業(yè)制作,并不是電視臺的,既然她要做導(dǎo)演,那么就得匹配她的身份。
聽著這話,楊婕還是挺高興的,琢磨了一陣子后,她還是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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