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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是誰說過,現在已經是一個沒有狗仔的年代,因為智慧型手機盛行,任何人都可以是記者。
x口悶的發疼,我無法告訴你我有多痛恨那些老是鬼鬼祟祟別人的人,特別是狗仔。
近幾年還好,大概五六年以前,很夸張,無論何時、何地、做什麼,都會遇到偷拍你的人。但最糟糕的是,他們不但會偷拍,還會造謠是非。如果你連編負面新聞的機會都沒有,他們就會想辦法從你的親戚輩,尋找可以供他們亂寫的材料……這對於藝人和藝人家屬都是一個傷害。
而這家周刊,幾乎是臺灣所有報章雜志的老大,他總是可以提供最八卦的資訊和最下流的文章,它被告的次數已經數不完了。然而,打一次官司的費用絕對少於他賣周刊所賺得的錢數,打官司還會造成這家媒T的曝光率提高,更多人去買它的周刊……
但這家媒T不會倒。
因為這家媒T寫的不是文章,而是每個人的黑暗面。
不會有人十全十美的。
這是它封面的標語。
那家周刊的辦公室在臺北市某棟辦公大樓的十樓,我嘆口氣,走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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