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清早,李衛國按點上班。
遠遠的就看見西大門的布告欄那圍了一大群人,后面的人不斷伸著腦袋往布告欄上瞄。
走近一打聽,原來是馬萬蒼、馬如龍等人的處罰通知下來了。
通告:后勤處副主任馬萬蒼、保衛科副科長馬如龍、保衛干事張彪...等十人,因長期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職務之便,盜竊、銷售軋鋼廠國有財產,以此非法獲利。
盜竊財產高達五萬余元,給軋鋼廠帶來了巨大損失。情節極其嚴重,影響惡劣......經廠領導班子討論,決議,對以上十人處以開除出廠、永不錄用的處分。并移交司法機關,繼續追訴一干人等的法律責任......。
偷了這么多東西被開除沒什么稀奇,然而張彪殺人的事情卻沒有披露出來,可能是考慮影響太過惡劣,沒有再公布。
李衛國并不關心這些,他更關心的是接下來的法律判決。
不再理會這些事,徑直往保衛科辦公樓走去。
照例,還是和徐東搭檔,陪著老爺子王鎮海去西大門當門神。
十點鐘的時候,董建軍急吼吼跑過來找李衛國.
“衛國,快跟我走,去保衛處處長辦公室,處長有事找你。”
李衛國從值班室伸出腦袋:“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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