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回家時,我一直回想簡丹這七年來的行為舉止。不知道是我太遲鈍還是怎樣,我完全感受不出簡丹小時候有任何一絲喜歡我的傾向,他老是罵我、打我、玩我、酸我、踢我、笑我,雖然從未真正欺負過我,卻也沒讓我享受到被喜歡的尊榮感,呃,可以這麼說嗎?尊榮感?總之就是,我確定他不是真正反感我,卻不確定他是不是真的喜歡。
話又說回來,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簡丹曾經說過,喜歡是「每次看見他就會心跳加速,明明想好好講話,卻會語無l次;他讓你走路同手同腳、說話沒有邏輯,但是你還是得裝,你就是得裝,裝久就習慣了,你的腦袋甚至內建一套系統,記錄所有關於他的事,知道他喜歡吃什麼?晚上幾點睡?最近瘋什麼?喜歡去的地方?喜歡怎麼樣的人?以後想做什麼工作?真實個X機不機掰?如果可以,你還會用盡全力欺負他,好讓他眼中一直有你。這招很幼稚,可是挺有效的,我甚至有點上癮。」我對這段話印象超深刻,當時直覺他在說男神呢!現在想起來,最後一句話的描述……其實指的是我嗎?只能說,呵呵,完全……完全想像不出來。結論就是,冬瓜鑫大概在開玩笑吧!只是這個笑話我非但不捧場,還有一種想把冬瓜煮來吃的沖動。
俗話說的好:屋漏偏逢連夜雨;機車騎到家附近那條巷口突然沒油了,我奔騰的思緒被迫按暫停,晚上十一點,最近的加油站也歇業,125c.c.的機車只能靠我短短的腿和手慢慢牽回家。沿路因為時間太晚的關系,沒什麼人車經過,走著走著頗有幾分Y森感,再加上路燈年久失修,老是一閃一閃的,稍有風吹草動都讓人害怕。街上完全沒人,整座社區像被按下靜音鍵似的,靜得讓我有些耳鳴。也因為這GU寧靜,我才能察覺到身後有人跟著,亦步亦趨。
一開始,我先注意到細微的腳步聲,回頭一看,後面沒人;當下汗毛直豎,加快腳步之余也掏出口袋手機試圖開機,可按沒幾下螢幕就滅了,我非常緊張,手心開始流汗,連機車都差點扶不穩。
「站住!」一道男X嗓音自身後響起,是我不認識的人。身後腳步聲愈來愈大,他似乎正靠近我。
我缺乏勇氣回頭,走沒幾步就丟下機車,邁開腳步向前沖,拔腿狂奔,途中還摔了一跤。我跑過巷口,拐彎進社區,還沒抵達前方有明亮路燈的區域,卻先撞進別人懷里。「啊——!」我忍不住尖叫,對方立刻捂住我嘴巴。我抬頭一看,是簡丹,他擰著眉頭看我。
「夏小豬。」他說,還沒等我回應,又問:「你跑去哪里了?」
「嗚嗚。」我說「學校」,但他沒松手所以聽不清楚,我於是指了指他捂住我的手;他松手後,我立刻躲到他背後。
「g嘛?」他一臉莫名,伸手抓住我。
「有人在追我。」我邊喘氣邊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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