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就看那個nV孩是不是向我這個方向走了。
貧民窟里倒也有不少人,他們大多都坐在路邊,穿著和這里的氣氛融為一T的臟破衣物,對我這個不速之客也只是看了一眼就失去了興趣,即使我從他們身邊經過,也只是把我當做空氣。時不時出現在我視野里的也有幾個穿著正常的人,他們無不低著頭,行sE匆匆地穿過小巷——這些人是消費者,在這里能買到的東西只有兩種,毒品和床笫之歡。
在這樣一種地方,一個點心小偷實在是不算什麼,不會有人愿意追到這里,這里的人也不會對她的「罪行」抱有任何制裁之類的想法。
即是說,即使我就這樣大大咧咧地向她走過去,她也絲毫沒有對我抱有警戒。
我賭贏了,在這條路上和我相向而行的,正是那個吃著泡芙的貓耳朵nV孩。
我按捺住激動的心情,把自己代入了「來這里買白粉,不想被人看到,卻又不得不和別人走同一條路的癮君子」的角sE。
我用她也聽得見的聲音狠狠「嘁」了一聲,擺出一臉厭惡的表情,低下頭加快腳步走向nV孩。
&孩似乎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態度,往路邊湊了湊,給不是很寬的道路讓出可以通過兩人的空間。
我深x1了一下難聞的空氣,在與nV孩交肩而過,從她視線中消失的一瞬間,我的手如鷹爪一般彈出,緊緊扼住nV孩的手腕。
她沒有如我預料的那樣掙扎,而是把泡芙換了一只手,邊吃邊說:「對不起啦小哥哥,貝玲現在……啊嗚啊嗚……不過辣腫工過啦不做那種工作了……咕嚕咽,去找別人吧。」
我楞了一下,然後明白過來了:她把我當成p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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