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最大的錯誤,或許還在于,那張銀行卡的去處。
要是當初就在吳迪手里呢,也就沒有那么多麻煩事了,還一連串的接連不斷。
可誰讓他為了省事,把銀行卡甩給晶晶了呢?
更可笑的是,蘭女士因為太有錢了,業務又太繁忙,大手一揮,只管把錢打到卡上,根本就沒管這筆錢到底用沒用到實處。
也完全忘記應該提前通知吳迪一聲。
她要是早說了呢,也就不會發生后面的這些事了,晶晶他們也根本就不可能得逞。
一想到這里,韓晶晶是既懊惱,又僥幸。
懊惱在于,就算蘭女士再不在意,錢是她給的,過一段時間,她總會關注錢的走向的。
從一開始,韓晶晶就不應該耍小聰明,把人家母子兩個的關系忘到一邊。
僥幸又在于,不管怎么說,這件事看起來是平穩落地了,吳迪沒發怒,韓晶晶也就可以放心了。
要不然,明天見面還真的是有點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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