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2009年,蓬勃發展的影視業,伴隨而來的就是各種本該專業處理的事務,卻缺乏專業性。
劇組之間使用的合同,都是普通的制式合同,別說是劇組人員了,就是高價請來的大明星,他們的合同也很少有針對演員個人行為的專門條款。
什么競業限制,什么宣傳期不允許有丑聞等等,都是沒有約定的。
也就是說,從目前恒店的運營情況來看,兩邊軋戲的情況,其實并不少見。
越是有名氣的人,就越是常見。
一般來講,為了合作愉快,劇組對這樣的事情,也都是抱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
這一次,古枚之所以發作,也不全是因為董威在兩個劇組軋戲,更多的是因為他一魚吃兩家。
用比換皮劇組更低檔的,同樣的動作來哄弄古大導演,這不是欺負人嗎?
古導可是老前輩,還被董威這樣坑,她不要面子的嗎?
可是,董威的辯解又讓她非常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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