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商議之下決定,將監(jiān)管人員也拉攏過來,幫他們一起瞞住。
因為這些監(jiān)管人員負責在周圍秘密監(jiān)視,同樣有不得放出任何人離開的職責。
那吳越楠能成功逃走,他們也同樣是瀆職。
所以,他們打算跟監(jiān)管人員商議一下,共同隱瞞此事,就當什么事都沒有發(fā)生。
只要他們達成一致,合起伙來,那就算郡王突然回來了也不怕,鞭炮坊那么多人,郡王大部分都不認識。而吳越楠只是一個小管事,同樣沒有在郡王面前露臉的機會。
只要他們這些負責的官員,每晚上報的時候瞞住此事,說沒有異常就可以了。
他們不提,郡王怎么可能知道逃走了一個人呢。
而且,只要瞞住郡王,到時候就算東窗事發(fā),皇帝要責罰,首當其沖背鍋的,還是郡王的。
畢竟他才是真正領(lǐng)皇命負責此事的,到時候事發(fā),皇帝會相信他什么都不知道嗎?根本不可能。
有王爺在上面給頂著,他們這些人,受到的責罰也會輕很多。
內(nèi)容未完,下一頁繼續(xù)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