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巡邏兵晚上抓住了刺客,要么送京兆府,要么送刑部,由這些專門的衙門審理問案。
因為一般的朝廷官員的府邸是不允許私設公堂,也不允許私設地牢的。即便是開國郡公,也無例外。
所以,把刺客送到郡公府算怎么回事?
只是規定歸規定,有人晚上行刺郡公爺,郡公爺體諒京兆府的公職人員辛苦,所以將人犯先帶回府看管,順便詢問一下他們為何要行刺自己,這并無不可啊。
再說郡公爺說了,天亮就會送去京兆府。
于是巡邏兵從善如流的回道:“是。”
有些人,永遠都是有特權的。幾個刺客罷了,這件事,就算不合規,即便是那些御史大夫們知道,即便他們向皇帝彈劾,皇帝也不會為這樣的事來責罰白一弦。
八成礙于律法,明面兒上口頭訓誡一下白一弦之后,心中還得厭棄這些御史大夫閑的沒事干。
隨后,一行人便往郡公府走去。
可萬萬沒想到的是,眾人才剛剛走到郡公府門口,還沒進入大門,兩名刺客之中的那個男的,身子卻突然一歪,倒在了地上。
巡邏兵急忙上前查看,試了試呼吸,說道:“回郡公大人,此人犯已經死了。”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