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慶元皺了皺眉,他真沒印象。他是刑部尚書,全國各地方呈上來的卷宗不知多少。各種大案要案見得多了,并不記得什么三年前的揚州滅門案。
這女刺客大約也知道這是她的機會,她已經被抓,大約也不能為父親報仇了。但若是能解了父親的冤屈,那她即便是死也甘愿了。
原來她叫譚小玲,母親早亡,和父親相依為命。她的父親是打更的更夫。
三年前,揚州出了一個滅門案,有一戶文姓人家,一家七口一夜之間被殺,案子很大很轟動,上面要求限期破案。
揚州知府是個無能之輩,靠著關系才坐到了那個位置上,根本破不了案子。這時候有人說,曾在文家的家門口,看到過她的父親。
巧合的是,她父親打更的時候,曾在路上撿到過一塊金子。
后來在家中搜出這塊金子,揚州知府硬說這是文府的金子,是她父親殺害文家七口的證據。
不由分說,將她的父親抓了起來,并要屈打成招。
她父親知道這是殺人的罪名,就算遭受了刑罰,仍然咬緊牙關不肯承認。
眼看限期將近還拿不到兇手,那揚州知府便偽造了一份口供,直接硬是強迫了她父親簽字畫押。然后結案,判她父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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