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是欺負那種不懂電腦或者是網路的那種人,其實早就在部落格創建的2004年就在學習,進而知道好幾年的東西,的就是現在我們這種網路使用族群阿。我算是從部落格開始,其實早就知道,我們其實生活當中,就是知道那種,
什麼誰誰誰什麼知道誰g嘛,其實是根本在我們用電腦習以為常的,根本不可能發生說在網路上做網路人物阿,或者是做網紅直播主,有那種知道人家做什麼,是個不可告人的稀旱事的心理。而且那個人,我們是互相身處對面,就知道,人家在欺負她沒有電腦使用技能,而且我說了好幾年我都是這種讓別人我感覺像是視距外作戰,也這樣互相知道,而做鄰居是理所當然,也不用說2.3.十年就興起了網路公眾文化,就是輕易的就知道人,人家就是因為她不太會C作電腦,也不會知道部落格或是網紅直播主是在g嘛,就這樣欺負她或騙她。
那種是我們上網就會知道的文化,人家還不知道我們這種上網使用方式是在g嘛,我就知道人家是在欺負她或騙她這個不知道電腦C作的。
我認為是就這樣一邊白白讓我知道她是這樣被欺負,一邊看我在使用網路了很多年。
有時候也覺得,也不必強調是視距外作戰類似的感覺,我覺得就這樣白白讓大家知道人家是在這樣欺負那個不知道網路使用的,是蠻大膽的,而且我網路上說了好多遍,我所喜歡使用的戰術。
從我當初是由聊天室,或者有微博,經過我熟悉的部落格時代,到現在網紅直播主盛行,或因為網紅直播主,或者是部落格有麼替贊助商業配的廣告內容,人家根本不是這樣而亂入廣告,就能看出來是欺負那個對網路文化不懂的對面,也是我利用來讓人家知道那個是傻傻地被騙,沒有動手,就這樣讓人家越來越多人知道那個人有多傻被騙。
人家還會去想像那是什麼戰術呢,其實我也依這種心理,國中時早就是縣內名人了。
不是我們不知道,是看人騙那個不知道,而且人家是我們的惡鄰,我根本不想表態解決,只是覺得那個被騙剛好,就讓那惡鄰一直兜圈子,兜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