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身心無拘無束者方可稱其自由。
人類跟無拘無束八竿子扯不上關系。
被法律束縛言行的人們、被權力劃分歸類的人們、被觀念統括略視的人們。
提倡著自由的人們卻被許多自己規制出來的定則,甚至是自己喊出來名為自由的口號給套牢。
說到底,生物并不是自由的。
被本能規定的行為、與成長一詞相伴,按表熟成的軀T、被賀爾蒙與神經電位驅使的感情、被記憶和遭遇定型出來的X格,連為了人與人之間交談而創造的語言及文字都能將一名人類的觀感給局限。
於是Si亡,才是屬於無拘無束的自由T現。
好,接下來換個說法重新再闡釋。
事物的解釋由一個人的經歷來決定,說的詳細點,要如何解釋一項事物靠的是一個人的經歷有沒有辦法讓人意識到它的可能X。
自由,擁有更多選項者方可稱其自由。
更多選項意味著更多的可能X,當人意識到他是b別人還擁有更多選項時,自由便從中被b較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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