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明憲落網,控方向其提出多項控罪,包括走私、洗黑錢、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提供虛假數據等,隨后多名涉案被告分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廉政公署拘捕。
被告當庭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后提堂,廖明憲的保釋申請被拒絕。
次年5月,案件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展開聆訊,包括蕭矜在內諸多證人出庭,呈交廖明憲與多名政府高層官員g結、非法走私交易、從中牟取巨額利潤等罪行的證據。經歷長達七個月的審訊,九名陪審團經過五天退庭商議后,裁定廖明憲11項控罪中,8項罪名成立。
裁決公布,廖明憲實時扣押至監房,廖明憲律師團首席大律師陸承宙表明會提出上訴。
廖明憲被捕后兩個月,蕭逸也被廉署拘捕,因證據不足,全部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最終,廖明憲被判無期徒刑,于赤柱監獄服刑,期間多次提出上訴。
九一八·廉政掃黑專案告結,連月搬入新辦公室,高層眺海,風光無限。同事們說下班后要設宴祝賀連長官升職,她卻不覺得有什么值得特別開心。
她站在辦公室的線索板前,默默地將原本貼在正中央的廖明憲照片摘下來,換上蕭逸的。
蕭逸當庭獲釋,其實是所有人都提前知道的結局。
她還記得他離開法庭時答記者提問,他說判決是還他清白,他只是一位正當的生意人,一位普通的良好市民。
呵,他現在成了良好市民蕭先生。
連月對蕭逸,于公于私,皆恨之入骨。
一部分原因是哥哥連霽Si得冤枉,另一部分原因是蕭矜。
她永遠記得高中那個下午,圖書館深處,她睡醒時聽見輕微的水聲,倉促的喘息,她在隱秘角落里,看見蕭矜。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