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許真平作為當事人,現在是最矛盾的。
你想要找個有男人味的我也就認了,可你卻跟女人結婚了,還是人家的侄女。這不是欲蓋彌彰嗎?
如果你是喜歡女的,那我為什么不可以?因為我生來不是嗎?
又或者說這是什么合同婚姻嗎?比如女明星懷了大佬的孩子,找個男明星背鍋,時機成熟再離婚。娛樂圈這種事屢見不鮮。
再說了,還有可能女方本身也是很開放的人,知道所有真相也不介意,畢竟兩個人綁定營銷的利益是1+1大于2。
……
太多的可能性讓許真平有些頭暈甚至惡心,但越是這樣越想見那個人。退一萬步,必須當面把事情說清楚。
不知過了幾天,陳萬宇終于接了電話。
「怎么回事?」
「新聞你也看到了,我要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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