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安之,沈安之,沈安之。
我放棄了復試,決定留在臺灣,去大學做圖書管理員。工作輕松,每天按時上下班,有足夠的JiNg力去照顧父親。上班的時候還可以讀書,福利待遇也好。親戚都說,說不定研究所畢業都找不到這樣的工作。
我應該感到慶幸,不是嗎?
偶爾我也會去推特上看一看沈安之。他果然如當初所說去了美國讀研究所,學電影,還在合照里看到了那個叫宋明的nV孩。然後他的更新越來越少,終至沒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會一直JiNg彩。
後來有一個夏天,陳奕迅來臺灣開演唱會,辦公室的同事搶到兩張票,問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著拒絕,「我很少聽他的歌。」
那天是父親復診的日子,晚上的時候,我在醫院門口吃夜宵,打開臉書,被陳奕迅的演唱會洗版。我認真地在每條貼文下按贊,但沒有打開任何一張圖片或者影片。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到了離開香港的那一天。
從我的學校坐大巴去香港機場,在路途結束的時候,會經過一座跨海大橋。我一直記得它的樣子,在yAn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淚,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夢到了那個男孩,夢到許多個深夜,他帶我去吃道地的湯粉加咖喱魚丸,喝港式N茶配剛出爐的J蛋仔,還有放了h油的鳳梨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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